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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健全可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05  浏览次数:146
核心提示: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健全可期到2020年制定标准超过1万项日期:2016-9-5  从农业部获悉,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正在加紧建设,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健全可期

到2020年制定标准超过1万项
日期:2016-9-5

  从农业部获悉,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正在加紧建设,计划到2020年制定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届时将形成基本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完善配套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以实现农药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的目标。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承宇表示,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健全有利于农药生产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更加关注农药残留的检测,会敦促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农药残留自检,保证农药产品达标合格。据了解,农业部目前制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农产品中的5450项残留限量标准,使我国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比之前的870项增加了4580项,覆盖了绝大部分的农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当前农业部已成立了农药残留标准评审委员会,充分利用农药登记试验、风险评估和残留监测的结果,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标准和国际标准,加快制定、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不断完善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以健全农药残留标准体系。

  农业部相关专家表示,我国每年都在更新农药残留标准。尽管我国已基本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但还不能全面满足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更不能满足食品进出口和贸易纠纷处置的需要。此外,由于种植业农产品品种多、数量大,农药残留标准还存在较大缺口。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更新不仅扩大了食品农产品种类和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增强了标准的系统性和配套性,还对标准制定规范化,实现原理、程序、方法与国际接轨提供了强力支撑。

  因此,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计划通过5年努力,到2020年使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基本健全农药残留标准体系。

  据悉,农业部将采取多举措实现该目标。包括优先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实现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采取多种方式,分批组织制定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优先制定我国已批准使用农药、但尚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以及完善蔬菜和水果等鲜食农产品残留限量标准等;对《食品安全法》颁布前制定的检测方法标准进行集中清理修订,解决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的问题;制修订《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等基础技术规范,规范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技术,保障标准制定的科学合理性。

 

新闻快论

  健全标准护卫“菜篮子”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的话题。农业生产离不开农药,农药残留标准直接影响到食品安全。为了维护公众的健康,护卫“菜篮子”,管好农药、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政府责无旁贷。

  农药残留标准是“菜篮子”安全的基本保证。当前,我国对农药实行登记制度、对高毒农药实行追溯管理,并建立高风险农药的淘汰退出机制。在此基础上,我国正在力争实现农药残留标准“三覆盖、二衔接、一保障”,即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相应农产品,检测方法覆盖所有限量标准,实现与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和国际标准相衔接,有效保障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由于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建设工作起步相对晚、技术数据缺乏,因而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覆盖食品农产品种类比例比较低、有残留标准的农药品种也相对较少。但农业部近年来多项举措表明,我国农药管理正越来越规范、科学,农药安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都正在提速,这也让我们的“菜篮子”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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