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行业“三废”产生量大面广。今年底到明年,针对农药行业将有一系列影响巨大的政策、法规密集出台,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将越来越大。农药企业要在关注自身生产经营的同时,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进程,加快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才不致于陷入被动局面。这是中国化工报记者从4月12~13日在江苏扬州举行的第五届全国农药行业环保技术交流会上了解到的。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钟华谈到,号称史上最严新《环保法》的实施,让环保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农药生产尤其首当其冲。去年发布的农药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又提出,到2020年农药企业数量要减少30%,农业部则提出要减少50%。
“怎么减?现在看来最有力的抓手就是环保。”李钟华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相关配套政策也将于9月1日出台。对农药企业来说,环保就是道高槛,迈过去就能上升到新的平台,迈不过去就要被淘汰。
环保部原总工程师杨朝飞对新《环保法》的配套政策进行了解读。他强调,新《环保法》出台以后,一方面从政策上要逐步落实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目前中央已经派出两批环保督察小组,对部分省份进行环境督察,取得了良好效果,2017年底将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另一方面还将大幅度提高违法排污成本。对工业企业尤其是农药企业而言,不仅要达标排放,杜绝偷排;还要主动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更要严格环境管理,完善规章制度。
“今年国务院要求包括农药、化肥、化工等在内的13个行业,在2017年底前全部推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目前我们正在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随后将组织实施,任务十分繁重,对农药企业的影响也十分巨大。”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宣昊说。
据宣昊介绍,该制度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并要将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成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通过排污许可证核发,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管理范围。其总体设计思路是一家企业核发一个排污许可证,目的是对企业的“三废”排放行为进行综合许可管理。今年6月份,与之配套的《农药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将在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予以发布;7~9月份,试点区域江苏省将开展农药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据悉,下一步还要制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正先强调,将原来所有管理统一为排污许可证管理,是国家对农药行业管理上的重大改变,今后排污许可证管理将实现常态化。这对农药企业来说是难上加难,企业应该积极关注排污许可证的进展情况,以做好应对。
另据记者了解,为配合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今年底前还将发布《农药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总体原则是优先考虑国家污染控排、大气治理的关键物质,优先控制致癌性高、毒性大、光化学性强等行业用量大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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