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公约履约技术中心)举办了“《汞公约》生效暨医疗器械行业履约座谈会”。会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水泥协会、中国黄金协会、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中国电池协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9个汞使用和排放主要行业协会代表共同签署了“履行汞公约 减少汞污染”的倡议书,表达了以实际行动响应公约各项要求,认真履行公约的决心。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正式生效,这是国际化学品领域继《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后又一重要国际公约,中国是首批缔约方之一。
根据倡议,9大行业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从源头减少汞的生产和使用;加强汞无意排放的全过程风险防控,减少汞无意排放;推动全行业技术革新,加快无汞化进程;积极宣传汞公约,提高公众意识。各行业协会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功能,加强行业管理,组织企业、科研院所等机构,加快研发各行业低汞、无汞化技术和汞污染减排技术,助力实现公约汞减量、减排的目标。
在《汞公约》正式生效之际,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发表署名文章指出,多年来,我国主动参与国际环境治理,为达成《汞公约》发挥了建设性引导作用,得到国际社会积极评价。同时,中国在汞污染防治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建立履约机制。二是限制淘汰重点行业用汞工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乙炔法聚氯乙烯列入限制类,将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列为淘汰类。“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要求“淘汰高汞催化剂乙炔法生产聚氯乙烯工艺”。三是控制大气汞排放。针对燃煤电厂、工业锅炉等大气汞排放重点行业,制定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汞列为管控指标。四是限制产品中汞的使用和添加。目前,我国普通干电池已基本实现无汞化,并推动淘汰含汞湿度计、体温计、血压计等含汞产品;推广荧光灯低汞、微汞技术。五是推进含汞废物回收利用。“十二五”期间,全国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回收利用废汞触媒5.7万吨,回收利用废汞灯管约1.2亿只。
赵英民表示,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要求加强汞污染控制,禁止新建采用含汞工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到2020年聚氯乙烯行业每单位产品用汞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减少50%。未来,环保部将继续协同各相关部委,积极推动无汞低汞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实现汞污染减排及用汞产品替代;继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推动我国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表示,将按照公约要求,推动全行业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协同推进汞污染防治工作,减少聚氯乙烯生产工艺单位产品用汞量,积极研发无汞替代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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