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的生物医药行业政策频出。对于创新药和仿制药企业来说,均收到了“政策红包”。
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决定从5月1日起,实现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零关税,还将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此外,政府还将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对创新化学药设置最高6年的数据保护期,对在中国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给予最长5年的专利保护期限补偿。这一系列的政策将鼓励进口抗癌药、创新药的发展。
与此同时,国务院办公厅还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以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我国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其中包括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并在多个环节予以支持,例如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激励作用,加快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等等。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9个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各地也加大了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的支持力度,例如基层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通过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替代原研药;多地还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出具了奖励基金计划。
笔者认为,虽然创新药、仿制药均收到利好红包,但对于创新研发还未成熟、仿制药水平参差不齐的医药行业来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分享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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