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了解最新动态
下载APP了解最新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环保与安全 » 正文

河北固废危废跨省转移实行网上审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8  浏览次数:277
核心提示:河北固废危废跨省转移实行网上审批  河北省环保厅近日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要求河北所有固体(
 

河北固废危废跨省转移实行网上审批

 

  河北省环保厅近日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要求河北所有固体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均要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上办理。新的审批工作程序与原来的审批程序相比,更加便捷、规范、透明、完善和严格。

  时限大幅缩短,省厅审批时限压缩一半

  新修订的审批工作程序对固体 (危险)废物跨省移出、跨省移入审批工作程序分别做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县级初审、核查,市级预审、决定,省级审核、函询的方法,分级负责审批流程的各环节,使审批过程更加规范、专业、高效。

  河北省环保厅土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与现行的审批工作流程相比,新修订的工作程序在审批时限上实现了大幅压缩。现行的审批时限中,省厅审批环节时限为30个工作日,各市自行确定其预审时限,因此审批所需时间较长。修订后,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省内审批总时限为30个工作日,省厅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各市县时限为15个工作日,其中,省际函询阶段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为了方便企业查询审批进度,新修订的审批工作程序明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将审批相关信息在本单位网站上依法公开,以便申请单位及时了解审批进度,同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引导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河北要求各市环保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完成跨省转移审批系统与市级环保部门网站的对接工作,实现跨省转移审批相关公示、公告信息的自动实时推送。届时未完成此项工作的,河北省环保厅将暂停其辖区所涉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

  审批行为更加规范,工作痕迹完整保留

  为防范环境风险,河北新修订的审批工作程序对申报企业提出了严格要求。申报单位需在网上如实填报申请表、实施计划等信息;实施转移的所有关键环节照片或视频资料需至少保留5年供抽查。环保部门可随时对转移过程中的运输工具、人员资质,废物种类、数量,企业报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情况进行核查。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新修订的审批工作程序实现了全程网上审批,与现行的审批系统相比更加规范。现行的审批流程中,市、县初审和预审阶段仍使用纸质材料报批,一方面是企业来回报送材料比较麻烦,另一方面审批所需时间无法保证且时间节点无法准确留痕。此次修订后,审批程序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共同使用同一系统进行审批,各级环保部门的工作痕迹均完整保留。审批过程的透明化必将有效规范各级各环节的审批行为。

  审批监管无缝对接,推动管理水平提升

  河北省环保厅土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河北省现有固体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与环评、辐射等审批使用的是同一系统,与河北省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各自独立,导致审批和监管难以对接。修定后的审批工作程序,作为河北省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的一个模块,实现了危险废物审批和监管模块的无缝对接,将大大提高河北省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质量和水平。

  不仅重视审批流程,而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河北省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和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的作用,将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作为日常监管和环境执法的重点,对转移行为进行检查和抽查。河北要求,自今年7月15日起,各市环保部门要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检查结果上报省环保厅;如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各级各单位均要按程序立即报告;发现涉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查处到位并将查处结果在网上公开。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会员服务标准  |  营业执照公示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鲁ICP备12009867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版权© 博康网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33-3147343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审核: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诉: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