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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发泡剂ODS淘汰箭上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2  浏览次数:173
核心提示: 记者从8月1日举行的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第19次年会上获悉,生态环境部已于7月28日启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执法专项行动,聚氨酯
  记者从8月1日举行的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第19次年会上获悉,生态环境部已于7月28日启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执法专项行动,聚氨酯硬泡发泡剂CFC-11(三氯氟甲烷)的违法使用将成为执法重点领域,发泡剂ODS淘汰已如箭在弦。

  据介绍,此次执法专项行动将对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全面排查,采取地方自查与部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生态环境部表示,对检查中发现含有ODS物质的原料,将追踪原料来源线索,锁定ODS物质非法生产企业。对涉及跨省的问题线索,将统一协调移交相关省份联合查办。对涉嫌生产、销售ODS物质的企业(个人),将进行严肃查处。

  近期,《自然》杂志发表文章,指出自2012年以来大气中CFC-11浓度下降速度明显减缓,增加的排放很可能源自新生产的CFC-11,且主要来自东亚地区。随后,有境外媒体指向中国存在非法生产使用CFC-11情况。

  对此,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蒙特利尔议定书》许可范围外的ODS生产和使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一直是我国重点监管和执法打击的对象。媒体和相关机构报道出来之后,生态环境部迅速开展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生态环境部对包括CFC-11在内的ODS非法生产和使用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发现任何中国境内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CFC-11,都将依法坚决打击,追究其法律责任。生态环境部还将组织打击ODS非法生产使用专项行动。

  我国生产和消费的ODS包括六类94种,这六类物质分别是CFCs、哈龙、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HCFC和甲基溴。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相关条款,我国政府已发布禁令,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氯氟烃(CFCs)物质作为发泡剂。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启动聚氨酯行业第二阶段氢氯氟烃(HCFCs)淘汰计划。聚氨酯泡沫行业HCFC将在2025年底完全淘汰。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孟庆君介绍说,近期专委会已向广大聚氨酯泡沫塑料企业、组合聚醚供应商和从业人员发出倡议——树立守法意识,积极使用环保、低碳的发泡技术;自觉不采购CFC-11发泡剂,不生产或使用含有CFC-11的组合聚醚;已经完成HCFC-141b淘汰的企业,不再使用其作为发泡剂;积极支持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开展的打击非法CFCs生产、销售和使用活动,主动配合相关执法检查工作。

  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理事长杨茂良在年会上表示,2017年协会承担了国家环保部门下达的“聚氨酯行业HCFC淘汰工作”培训任务,目前已完成3期培训,并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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