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发改委了解到,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战略,云南省将在严格控制煤炭生产、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发展煤炭产业,深入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淘汰关闭安全不达标、环保不达标、规模不达标、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不实行机械化开采等要求的落后产能和低效小煤矿,着力培育国有大型现代化煤炭企业集团,切实减少煤矿数量,提升产业集中度和有效供给能力,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行动计划,2019年,云南省原煤产量控制在4800万吨以内,实现工业总产值42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80亿元,原煤百万吨死亡率较2018年大幅下降。2020年,全省原煤产量控制在5800万吨以内,实现工业总产值50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00亿元,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煤矿应退尽退,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全国平均水平。2021年,全省原煤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以内,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80亿元,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行动计划明确,2020年底前,云南省将把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区域划为禁采区不准开采,对矿业权设置在前、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的煤矿,2020年底前关闭退出。对位于其他各类保护区禁止开采范围内的煤矿,按规定时限关闭退出。另外,按照“严格安全、环保、能耗、水耗等强制性标准”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采取改造升级提升一批、保障供给保留一批的方式,有序引导产能年产30万吨以下小煤矿2021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