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了解最新动态
下载APP了解最新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环保与安全 » 正文

安徽对生态环境问题实施备案销号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2  浏览次数:25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安徽省近日发布新规,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行备案销号制度,并向社会公开相关验收销

为进一步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安徽省近日发布新规,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行备案销号制度,并向社会公开相关验收销号情况,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近日联合印发《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照类别分为省级验收和市级验收。对整改方案中要求的任务措施,必须全部落实到位。负责验收的责任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细化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同时,验收销号相关情况还要同步向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该办法指出,涉及环境违法问题的,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整改效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举一反三,同一企业或同一点位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必须一并整改到位,同一园区类似生态环境问题必须整改到位;追根溯源,完成源头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

该办法所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包括: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涉皖23个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及各方面检查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等。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会员服务标准  |  营业执照公示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鲁ICP备12009867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版权© 博康网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33-3147343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审核: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诉: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