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安委办下发通知细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工作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全面排查、强化整治,精准研判、建立清单,确保如期完成排查整治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掌握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分类分级分行业建立企业数据库,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治理,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体检”要求,深入开展自我“诊断”,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排查整治效果运用,通过排查整治深入分析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以及企业现阶段责任链条、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