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牛化工定增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3亿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89亿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冀中新材料增资并投资于其“年产2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作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金牛化工与冀中能源(000937)、 冀中新材料于7月9日就本次增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约定金牛化工拟以此次发行募集资金(及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冀中新材料进行增资,取得其增资后不低于51%的股权并实现对冀中新材料的控股。本次增资最终增资金额在本次增资价格确定后,由交易各方届时签署协议确定。
需说明的是,冀中能源同时为金牛化工和本次增资的目标公司冀中新材料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及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资料显示,冀中能源于2019年6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冀中新材料,负责项目建设工作。根据项目规划,项目共有两条10万吨玻纤池窑生产线,总投资为20.31亿元,项目占地510亩。第一条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总投资估算11.41亿元,第二条生产线总投资估算8.89亿元。2021年3月18日,冀中新材料第一条生产线1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成功点火投产。
对于本次交易的目的,金牛化工表示,“在公司原甲醇主营业务基础上,进入玻璃纤维行业,培育上市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在公司完成对冀中新材料的增资控股之后,公司的业务结构将得到优化,业务范围新增玻纤生产销售业务,募投项目的建成将成为未来全面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为未来业务提供了新的增长点。随着玻纤行业的不断发展,冀中新材料的业务将保持良性发展态势,公司盈利能力将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