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省动员会日前在武汉召开。至此,第二轮第四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五个省和两家央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讲话,表示要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