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6月15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将进一步围绕强化梯度培育、加强政策支持、开展精准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动态管理等五个方面加大培育措施。
工信部表示,各地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并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
在加强政策支持方面,围绕落实《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政策,建立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在资金、人才、创新、数字化绿色化转型等方面给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支持。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工信部将组织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予以撤销。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