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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启动申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24  浏览次数:247
核心提示: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通知》提出了几大试点方向。用水过程循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

《通知》提出了几大试点方向。用水过程循环模式:采用冷却水高效循环利用、生产过程分质用水梯级利用、高盐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等技术装备,降低生产过程水耗,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区域产城融合模式:探索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减少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

智慧用水管控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形成感知、监测、预警、应急等能力,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废水循环利用补短板模式:围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全过程堵点、难点,加强协同攻关,创新低成本、高性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装备技术工艺,打造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程与服务等协同发力的示范样板。

《通知》强调,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可以申报试点。各地方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申报园区数量不超过1个。试点期限为1年。

根据该《通知》,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申报基本条件为: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使用或生产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2021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高于行业平均值等。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申报基本条件为: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近三年未发生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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