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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非常规油气开采 分类细化工程分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5  浏览次数:211
核心提示:纳入非常规油气开采 分类细化工程分析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修订
纳入非常规油气开采 分类细化工程分析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修订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 349-2023,以下简称油气导则)。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油气导则修订的背景、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开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陆上油气开发事关国家能源安全,环境影响评价是项目合法开工的前提,是关系陆上油气开发重大项目落地的关键因素之一。2007年首次发布实施的油气项目导则,结合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的特点,规定了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在助力陆上油气开发的同时,有力推进了相关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随着行业新技术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提高,现行油气项目导则面临着与法律政策文件及导则体系的新要求不一致、对非常规油气开发项目指导不够等问题,急需修订。为此,我部在对2007版导则跟踪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导则修订工作,在多次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本版油气导则,经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并发布。

问:本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主要是为了提高油气建设项目环评的有效性,聚焦行业生态环境影响重点,强化源头预防的作用;响应《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行业环境管理要求,助力提高行业项目生态环保水平,加快推动油气开发重大项目落地,促进行业绿色发展,统筹保障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

一是衔接相关法规政策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实施,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创新提出了“区块整体评价,切实提高环评效能”等管理思路,并进一步细化了生态环保措施要求。上述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需要在技术标准中落实。

二是聚焦行业快速发展面临的生态环保新问题。以页岩气、致密油气、煤层气为代表的非常规油气异军突起、产能迅猛增加,但其环境影响与常规油气开采显著不同。随着油气产能的提升,固废大量产生、油气采出水回注、生态扰动等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需要在环评中重点关注,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思路。

三是增强导则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由于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兼具污染影响、生态影响两类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在环评实践中存在对评价范围划定和评价深度理解不统一、环评文件图件种类和制图精度不规范等问题,需要通过明确和细化相关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行业环评工作规范性。

问: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次修订过程中强调整体性评价原则,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扩大适用范围。考虑油气开发行业发展趋势和特征,将页岩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开发纳入。同时明确石油天然气勘探、滩海陆采油气田、海上油气田的陆岸终端、地面钻井开发煤层气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是新增总则内容。结合油气开发行业滚动开发的环境影响特征和多年实践,在总则中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基本任务,并按照施工期、运营期和退役期分别明确环评工作重点。

三是明确工作程序要求。结合近年来环评导则新变化和工作实际,将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细化各阶段的环评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四是分类细化工程分析。按照油气开采流程,分类细化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要求。根据区块整体开发特征,按施工期、运营期和退役期分别提出井场、油气处理厂、内部集输管线等工程内容的分析要求。根据非常规油气开发特点,增加油气资源特征、工程内容、压裂液组分等分析内容。对于滚动开发区块项目,细化现有工程回顾性评价技术要求。

五是完善环境要素评价内容。结合行业开发的生态环境影响特点和相关要素导则的制(修)订,进一步完善环境要素评价的相关内容。明确区块环评按照场站和内部集输管线分别判断评价范围和等级,细化评价因子,明确预测与评价情景。补充并细化地下水评价要求,明确回注井的地下水评价等级、评价重点。细化生态评价重点,增加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等相关分析内容。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要求,助力行业减污降碳。

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根据油气开发行业环境影响特征,有针对性地增加土壤、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细化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要求。根据退役期的环境影响特征,明确退役期环境保护措施要求。从规模、工艺、实施效果、责任主体、环境管理等方面,强化了环保措施落实的保障要求。

七是完善环境风险评价和环境监测等要求。根据环境风险导则,结合行业特点,细化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要求。特别是强化了事故水池的设计要求。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细化各环境要素的监测因子、监测位置等环境监测要求。

八是规范环评图件和评价因子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环评文件质量,规范环评管理,在附录中根据环评工作实际情况,按要素细化各类图件的内容和精度要求;根据行业环境影响特征和各类工程组成,在附录中明确各环境要素评价因子,规范评价内容。

问:在下一步执行过程中,应注意哪些方面呢?

答:油气导则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上留有缓冲期。考虑到执行时间节点,近期拟开展环评的一些项目,应考虑按照新导则开展工作。同时,我部会在缓冲期加强导则的宣贯工作,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点对点服务,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的基础上,做好陆上油气开发重点项目环评保障,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也可以与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或评估中心联系,我们将做好解答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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