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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分区域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18  浏览次数:233
核心提示: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5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5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分区域核定了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通知》分别明确了西北、东北、中东部及西南价区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率,并要求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各价区运价率,以及天然气入口与出口的运输距离,计算确定管道运输具体价格,向社会公开。

      根据《通知》,核定西北价区运价率为0.1262元/千立方米·公里(含9%增值税,下同),东北价区运价率为0.1828元/千立方米·公里,中东部价区运价率为0.2783元/千立方米·公里,西南价区运价率为0.3411元/千立方米·公里。上述价格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核价是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以来的首次定价,也是国家首次按“一区一价”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价格核定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率由20个大幅减少至4个,构建了相对统一的运价结构,打破了运价率过多对管网运行的条线分割,有利于实现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促进天然气资源自由流动和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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