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别名:克多可那挫;酮亢唑;顺-1-乙酰基-4-[4-[[2-(2,4-二氯苯基)-2-(1H-咪唑-1-基甲基)-1,3-二氧戊环-4-基]甲氧基]苯基]哌嗪(系统名);康特;里素劳;酶康灵;尼唑拉;酮基咪唑
拼音名TONGKANGZUO
英文名KETOCONAZOLE
英文别名:fungoral;OnofinK;nizoral;ketoderm;fungarest;1-[4-(4[(2R,4S)-2-(2,4-Dichlorophenyl)-2-(1H-imidazol-1-ylmethyl)-1,3-dioxolan-4-yl]methoxy}phenyl)piperazin-1-yl]ethan-1-one
CAS: 65277-42-1
标准: 企标
天然/合成: 合成
级别: 医药级
密度:1.38g/cm3
熔点:146°C
沸点:753.4ºCat760mmHg
闪点:409.4ºC
折射率:-10.5°(C=0.4,CHCl3)
MDL号:MFCD00058579
EINECS号:265-667-4
RTECS号:TK7912300
PubChem号:24278176
分子结构数据:
摩尔折射率:139.11
摩尔体积(cm3/mol):384.9
等张比容(90.2K):1034.5
表面张力(dyne/cm):52.1
极化率(10-24cm3):55.15
计算化学数据
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4.3
氢键供体数量:0
氢键受体数量:8
可旋转化学键数量:7
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TPSA):69.1
重原子数量:36
表面电荷:0
复杂度:736
同位素原子数量:0
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2
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共价键单元数量:1
含量: 99%
含量测定
取本品约0.2g,精密称定,加冰醋酸40ml溶解后,照电位滴定法(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ⅦA),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6.57mg的C26H28Cl2N4O4
外观: 白色粉状
包装: 25KG/纸板桶可拆分
类别: 医药原料
行业: 医药
领域: 医药
下延产品: 伊曲康唑
酮康唑性质、用途与生产工艺
抗真菌药
酮康唑是一种咪唑类广谱抗真菌药,市面上销售的商品名称为金达克宁、霉康灵和可宁,通过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对浅部、深部真菌感染均有效,既能抑制真菌生长,也能抑制孢子转变为菌丝体,防止进一步感染。低浓度抑菌,高浓度杀菌。对念珠菌属、着色真菌属、球孢子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孢子丝菌属及毛发癣菌等均有抗菌作用。临床上适用治疗手癣、足癣、皮肤癣、体癣、股癣、鹅口疮、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酮康唑洗剂作为皮肤外用药,临床主要用于治疗和预防由马拉色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花斑癣、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头皮屑),并能迅速缓解由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引起的脱屑和瘙痒。
药理作用
1.药理学酮康唑属吡咯类抗真菌药,对深部感染真菌如念珠菌属、着色真菌属、球孢子菌属、组织浆胞菌属、孢子丝菌属等均具抗菌作用,对毛发癣菌等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对曲霉、申克氏孢子丝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霉属等作用较弱。本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并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酮康唑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变性和细胞坏死。对白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孢转变为侵袭性菌丝的过程。
2.毒理学动物长期毒性实验表明,酮康唑可使碱性磷酸酶明显上升,肝细胞变性。
药代动力学
本品在胃酸内溶解吸收,胃酸酸度减低时可使吸收减少,餐后服用可使其吸收增加。餐后服用酮康唑的生物利用度为75%。单剂口服本品200mg和400mg后,血药峰浓度分别为3.6±1.65mg/L和6.5±1.44mg/L。达峰时间为1~4小时。本品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广泛,可至炎症的关节液、唾液、胆汁、尿液、肌腱、皮肤软组织、粪便等。对血-脑脊液屏障穿透性差,大多数情况下,脑脊液药物浓度低于1mg/L。本品亦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血清蛋白结合率约为90%以上。消除半减期为6.5~9小时。部分药物在肝内代谢,降解为无活性的咪唑环和哌嗪环。代谢物及原形药主要由胆汁排泄,经肾脏排出仅占给药量的13%,其中约2%~4%为药物原型,本品亦可分泌至乳汁中。
适应证
酮康唑适用于下列系统性真菌感染的治疗:
1.念珠菌病、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
2.皮炎芽生菌病。
3.球孢子菌病。
4.组织胞浆菌病。
5.着色真菌病。
6.副球孢子菌病。
由皮肤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肤真菌病、花斑癣及发癣,当局部治疗或口服灰黄霉素无效,或难以接受灰黄霉素治疗的严重顽固性皮肤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疗。
不良反应
外用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等。
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口服副作用
1.肝毒性:酮康唑可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升高,属可逆性。偶有发生严重肝毒性者,主要为肝细胞型,发生率约为0.01%,临床表现为黄疸、尿色深、粪色白、异常乏力等,通常停药后可恢复,但也有死亡病例;儿童中亦有肝炎病例发生。
2.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及纳差等较为常见。
3.男性乳房发育及精液缺乏,此与本品抑制睾酮和肾上腺皮质激素合成有关。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1)胃酸缺乏(可能引起本品的吸收减少)。(2)酒精中毒或肝功能损害(本品可致肝毒性)。
2.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血清氨基转移酶的升高可能不伴肝炎症状,然而,如果血清氨基转移酶值持续升高或加剧,或伴有肝毒性症状时均应中止酮康唑的治疗。
3.如同时应用西咪替丁或呋喃硫胺,应至少于服用本品2小时后服用。
4.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故服药期间应避免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可佩戴有色眼镜。5.服药期间禁服酒精类饮料。如发生头晕、嗜睡时需引起注意。
6.肾功能损害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酮康唑对血-脑脊液屏障穿透性差,不宜用于真菌性脑膜炎的治疗;本品对曲霉、毛霉或足分支菌感染的疗效亦不佳,亦不宜选用。
8.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也可引起血胆红素升高。
9.禁止与阿司咪唑、特非那丁、西沙必利合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畸,如发生大鼠的并指、少指(趾)及难产等。美国FDA资料表明,该药在孕妇中应用属C类,即动物实验研究有毒性,对人类研究缺乏充足的资料。因此孕妇应避免应用。酮康唑可分泌至乳汁中。在人类应用本品尚未证实有问题存在,但本品可使新生儿发生核黄疸的可能性增加,哺乳期妇女有指征应用时应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用法用量: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粘膜感染和系统性感染,且因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使局部治疗无效,可用本品治疗。本品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应与餐同服,以达最大吸收。
1.成人:
皮肤、胃肠道及深部感染:口服,一次0.2g,一日1次。必要时,可增至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2g,一日2次。
阴道念珠菌病: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
2.儿童:
体重15-30公斤的儿童,一次0.1g,一日1次,或遵医嘱。
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同成人量。
2岁以下小儿的应用缺乏资料,因此2岁以下小儿禁用该品;2岁以上小儿慎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必须权衡利弊。
3.使用本品通常的疗程如下:
阴道念珠菌病:连续5天;由皮肤癣菌引起的皮肤感染:约4周;花斑癣:10天;由念珠菌引起的口腔和皮肤念珠菌病:2-3周;毛发感染:1-2个月;副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通常疗程为3-6个月。
以上所有适应症应采取不间断的持续治疗,直到有临床指标或实验室结果显示真菌感染已治愈。治疗时间不足会导致原感染复发。一般而言,使用本品的疗程应在症状消失且真菌学检查阴转后持续至少1周。当患者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乏力、黄疸、腹痛、或黑尿等肝炎体症和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治疗。
特殊人群:肝损伤患者
曾服用灰黄霉素及同时服用对肝脏有损害药物的患者,应注意肝损害反应,如常见的倦怠伴有发热和黄疸等症状。用灰黄霉素治疗的患者,开始用该品前最好停止服用灰黄霉素一个月。
对于一日服用该品0.4g以上(含0.4g)剂量的健康受试者,发现该品可降低可的松对促皮质激素刺激的反应。因此对肾上腺功能不全及长时间处于应激(如大手术等)状态的患者,应监测其肾上腺功能。
服药期间禁止服用酒精类饮料。如发生头晕、嗜睡时需引起注意。
该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以促进该品的吸收并减少恶心、呕吐反应。
该品可引起光敏反映,故服用期间宜避免过长暴露于明亮光照下,可配戴有色眼镜。
治疗念珠菌病疗程至少2周,治疗需持续至病原检查感染消失。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通常需长期维持治疗。其他系统真菌感染的疗程需6个月或更长。
该品用以治疗肾功能损害患者时,一般不需减量,因为仅有小量药物以原形自肾排出。由于该品可致肝毒性发生,故已有肝损害的患者应禁止使用该品,如确有指征应用时,则需谨慎并减量服用。
由于该品对某些肝氧化酶有一定抑制作用,故可延缓依赖此酶系代谢的药物的消除,使血药浓度升高,加重不良反应。
偶有病例报道该品对饮酒者有戒酒样作用,表现为潮红、皮疹、外周水肿、恶心和头痛等,一般可在数小时内消失。
同时应用西咪替丁或呋喃硫胺,至少应口服该品2小时后再服用上述药物。
贮藏:15~30℃干燥处保存,禁止与氧化物接触。
有效期:36个月
价格: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