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3月16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已对《中央定价目录》(2015年版)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定价目录比现行目录缩减近30%,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新版《中央定价目录》的定价项目同口径统计缩减近30%。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删除近年来已经明确放开价格或取消收费的定价项目。包括已经放开的部分铁路客运、部分铁路货运、部分民航旅客票价、计泡包裹寄递资费、银行卡刷卡收单服务费、食盐价格、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价格、国家储备糖和储备肉交易服务价格,以及已经明确取消的商业银行取现收费、渔港收费、国内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
二是突出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和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按照电力和天然气价格“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思路,将“电力”和“天然气”项目根据自然垄断环节分别修改为“输配电”和“油气管道运输”,并进一步体现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和天然气门站价格等竞争性环节的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
三是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定价部门。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价部门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医疗保障部门”,将“公民临床用血的血站供应价格”的定价部门中“国务院卫生计生部门”修改为“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
此外,还对基础交通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服务等项目部分表述进行修改完善,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规范化。
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主要包括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基础交通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特殊药品及血液等7类16项。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实行严格的政府价格成本监管,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本次保留的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等,均属此类。
二是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此类定价项目涉及基本民生需求,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如居民和农业用电、基本邮政服务、商业银行基础服务、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特殊药品及血液等。
三是暂不具备市场化竞争条件的领域。对处于过渡时期,目前尚不具备市场化竞争条件的个别商品和服务,暂时保留政府定价,同时进一步明确市场化改革方向。
此次《中央定价目录》的修订,充分反映了2015年以来价格改革取得的显著进展。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价格机制,市场调节价的比重超过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