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规划类型、层级偏多,不少领域存在管理不完善、甚至相互冲突等情况,制约了规划环评的有效性。对于编制、审批和实施环评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约束。
“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杭州市建德市大洋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两份报告表中的项目建设地点和8个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不同,但保护目标地理坐标和保护内容完全相同;两个项目汽油和柴油年销售量不同,但两份报告表工程分析中的汽油和柴油年销售量完全相同。”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浙江杭州建德市绿荷塘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引发行业关注。
同一批被通报者,还有来自安徽、山东、河南等地的7起环评造假行为。生态环境部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环评文件复核力度,定期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移送相关违法线索,督促地方严查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严打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第一道防线”时有破防
作为第一道防线,环评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重要保障。但据记者了解,上述案件并不鲜见,一些建设单位和规划编制机关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形式走过场,一些环评单位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不高,一些地方把关和监管不到位等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今年第一季度,生态环境部在对38份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复核时,发现多达17个项目存在环评质量问题,有的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或者核算结果错误,有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结果错误,还有项目环保措施及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例如,天津西青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110千伏并网线工程的环评报告,出现相关环境要素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错误等状况;西门子电气传动有限公司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的环评报告,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保措施。然而,上述报告均已通过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批。
更有部分建设单位,擅自变更环评文件内容却未重新报批。位于陕西的小保当二号矿井,规模由年产原煤800万吨变为1300万吨、开采煤层由7层变为9层、增加一台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等设施。由于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该项目被生态环境部点名批评。
一位来自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的专家证实,自环评制度实施以来,制度建设、规划科学性等方面已取得诸多进展,但监督复核时也发现,环评文件抄袭、关键内容遗漏或出现重大错误,以及相关单位篡改、隐瞒工程建设内容等问题屡见不鲜。“有时候,环评文件仅仅成了项目的敲门砖,并没有真正发挥准入、约束等作用。”
权限下放不等于允许“钻空子”
是什么让环评造假行为屡禁难止?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告诉记者,为落实“放管服”政策,环评审查权已逐级下放,由上级环境主管部门辅以事中事后监管。“环评改革的初衷在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部分企业、地方非但不珍惜这样的好政策,反而在实际推行中钻空子,虚假申报、虚假验收。”
以煤炭行业为例,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亮坦言,煤矿开采易对土壤及植被、地下水、大气环境等造成危害,进而影响矿区生态平衡。在规划阶段明确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有助于提前杜绝煤炭开采破坏环境的现象。“然而,环保的‘帽子’扣得很大,各地对于环评规划编制及其管理,却存在宽严、尺度不一等情况,‘未批先建’‘未评先批’的项目不在少数。”
“随着环评审批下放,地方主管部门有了更大权限。出于地方保护、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等因素,不乏简政放权过快、过宽等现象,对建设项目把关不严,对环评单位缺乏约束。加上项目数量多,即便有上级监督,难免存在漏网之鱼。”彭应登进一步称。
上述专家表示,由于规划类型、层级多,不少领域存在管理不完善、甚至相互冲突等情况,制约了规划环评的有效性。对于编制、审批和实施环评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约束。“比如,受流域水电规划管理体制影响,水电规划环评难以从全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出发,统筹上下游及干支流的开发和保护,导致环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再如,一些有资质的环评工程师在各大公司轮番挂名,到处接项目,短期内编制的环评文件众多,粗制滥造现象频出。”
让弄虚作假者付出更高代价
“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环评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明确表示,将坚决打击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2020年以来,我部对全国环评业务量的监控工作实现制度化,累计对733家单位和671人实行失信记分,将31家单位和17人列入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实施限制和禁止从业惩戒。”
在彭应登看来,监管、惩罚等制度还需进一步形成长效机制。“整体来看,大部分地方、企业还是自觉自律的,但即便有10%的不规范行为也会大大影响环境质量,特别是一些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或是在生态脆弱的环境敏感区,如果第一道关口把不好,环境治理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对此,不可掉以轻心。”
彭应登提出,现有复核以随机抽查为主,下一步可增强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对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或是此前有过前科的企业,加大抽查频率和力度。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诚信机制。“就像失信人员不能坐飞机、高消费。除了经济处罚,可以提高违规者再建项目的准入门槛,比如建设单位在某地出现环评造假,就不允许其再投资新建项目等,让弄虚作假者付出更高代价。”
“项目出现环保问题,追根溯源往往离不开环评管理不规范、环评制度约束力偏弱。当前,环评技术方法体系初见雏形,但还需在广度和深度上开展大量工作。”上述专家建议,尽快完善环评技术方法体系,提高环评意见的法律约束力,同时在机制体制和法规层面推动环评制度与规划体系相互融合。